李永達指曾蔭權應就加建物事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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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6-02 01:26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6-02 01:26
屋宇署晚上表示,巡查過行政長官曾蔭權以公司名義擁有的麥當奴道碧雲樓單位,發現單位以大型玻璃嵌板圍封客廳外廊的工程,需要根據建築物條例跟進,已向業主發出勸喻信,要求自行安排清拆,或者聘請認可人士,證明有關工程符合法例要求。如未能在一個月內提供充份證明,屋宇署會發出清拆令,要求六十日內清拆。曾蔭權發表聲明,已委託專業認可人士,根據屋宇署的勸喻,安排盡快清拆現有的玻璃嵌板,並會按法例要求,重建合符標準的客廳外廊。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質疑屋宇署的聲明迴避問題,不敢直接指明有關單位的加建物違法。李永達又說,曾蔭權應該就事件向公眾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