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達批評屋宇署長做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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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6-03 13:57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6-03 13:57
屋宇署長區載佳在港島大坑的住所,被指涉嫌僭建,單位二百平方呎露台,用活趟式玻璃窗圍封,但在屋宇署並無入則改建紀錄。區載佳以書面回覆指,在單位露台或在防護欄上安裝可以開關的玻璃窗,如果無改動防護欄,不影響建築物結構,可以豁免審批。 又說屋宇署已派員到單位視察,如果發現有違規工程,會採取行動,他會在調查完成後,向市民交代結果。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李永達認為,區載佳在未經第三者查驗下,便判斷自己住所露台加建屬於豁免工程,明顯角色及利益衝突。測量學會會長黃比就指,在六、七十年代建成的樓宇,在矮牆上安裝趟窗可獲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