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回應強制性事故通報機制,指本港採取的機制,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國際慣例,發生與飛機有關的意外或嚴重事故,包括有人死亡或受到嚴重損傷,飛機受到損毀或結構上的故障;以及飛機失蹤或完全無法接觸,總調查主任會把嚴重事故的資料公布,如有關飛機故障,可能會引起公眾對飛行安全的關注,民航處會即時公布,由零九年至今,民航處共公布二十六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