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承認要長時間處理登記新界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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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6-28 19:16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6-28 19:16
政府提出分階段處理新界村屋僭建方案;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在立法會強調,方案並非針對新界原居民權益,政府是依法辦事,否則巿民難以信服;她承認,並沒清拆登記暫緩執法僭建物的時間表,由於僭建數量龐大,相信要一段長時間才能執法。她又指,政府仍研究是否容許村屋僭建,分階段登記暫緩執法,如果只是得單一時段登記,可能會因人手不足而拖慢工作,政府會從三方面協助須清拆僭建的業主,包括提供低息或免息貸款,以及協助安置和重建。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表示,計劃就1961年適用於新界的建築物條例提出司法覆核。他指,當時法例以英文草擬,政府亦無宣傳,加上執法部門多年來無理會,政府對今日問題,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泛民則質疑政府在處理巿區和新界僭建問題,未能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