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通過立法會議席出缺的替補機制新修訂議案,當有議席出缺,空缺會由出缺議員的同一名單順序替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相信,新方案可以回應社會聲音,亦有足夠法理基礎。律師會會長何君堯批評當局,意圖更改行之有效的補選制度,並在短時間內倉卒通過有關法例,是剝奪市民的選舉權,要求政府重新諮詢。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新修訂有積極意義,因為將來一旦有司法覆核,可有助政府說服法院,方案沒有違返基本法,但新修訂是否違憲,要由法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