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有非禮案底的男補習老師,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兩項在幼稚園外遊蕩罪,在一個月內,先後捉著兩名女童的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今個月二十一日判刑,等候索取被告感化及精神心理報告,鑑於被告有再犯機會,不准他保釋,要還押監房看管。三十歲被告鄧偉豪,被控在今年四月,在太子道一間幼稚園外遊蕩,捉著一名五歲女童的手,女童家人發現,被告慌忙逃走。被告又在五月,涉嫌在同一幼稚園門外,跟蹤一名三歲女童,並企圖捉著女童的手,在幼稚園職員呼喝下,被告逃走,警方其後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