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說立法界定自僱身份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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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7-06 19:42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7-06 19:42
勞工處由09年10月以來,共接獲約四百宗假自僱糾紛的個案,涉及五百二十多名申索人,當中較多人從事運輸業及個人服務業,曾經簽署自僱人士合約的佔四成七,在二百五十多宗需要轉介至勞資審裁處的個案,近六成獲得補償或勞資達成和解。勞工及福利局提交立法會文件表示,現時假自僱個案數目不多,認為更有效的遏止方法,是讓市民及僱主了解自僱和僱傭關係的分別, 在訂定服務關係時,作出明智決定。對於社會有意見,促請當局立法說明自僱和僱傭關係,當局就認為並不容易,因難以用單一準則,分辨自僱身份,若以條文一刀切界定何謂自僱,可能更易成為剝削僱員的指引,結果可能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