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陳振聰被控偽造及使用假遺囑,早上再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繼續准他以四千萬元現金及人事擔保,但拒絕讓他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每星期要到山頂警署報到兩次。案件押後至下個月廿六號再提堂,令辯方有時間處理八十多箱文件。

陳振聰聲稱持有已故華懋主席龔如心06年遺囑,去年二月在龔如心遺產爭奪案,被高等法院裁定敗訴,並指他偽造遺囑,警方翌日檢走遺囑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