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同意回購雷曼票據涉及約十億港元
本地, 財經
發佈時間 2011-07-08 15:42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7-08 16:47
花旗香港與監管機構達成協議,在不承認責任的基礎上,同意回購在港分銷的未到期雷曼票據,回購價為客戶投資額的八成,估計涉及十億零六千萬,將涵蓋集團中雷曼票據客戶總數的九成二。而過去已接受和解方案的客戶,若賠償低於今次提出的比率,亦可獲補足。花旗與證監會及金管局達成今次協議,證監在新聞稿中指出,雖然花旗有證券銷售程序的指引,但關注指引落實及監督或不足而構成的風險,例如有否向客戶充份披露雷曼集團的信貸風險、有否就客戶的投資經驗及風險承受能力作充份評估及監察整個銷售過程等。證監會署理行政總裁張灼華女士表示,中介人在銷售投資產品時,須妥善監控銷售程序的內部指引執行,又認為今次的協議令事件可以適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