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拒受理撤遞補機制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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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7-11 15:12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7-11 15:12
一名市民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政府先撤回立法會議席空缺遞補機制草案,再進行諮詢,高等法院拒絕批出許可。這名市民無律師代表,他在庭上表示,政府應該撤回現時草案,才進行諮詢,而不是在政府原有草案框架下進行諮詢,否則就是違法,指按照《基本法》,市民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政府代表律師就說,草案經諮詢或在立法會討論後,可能會作修改,現時討論草案內容,對大眾無任何益處,今次入稟並無實際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