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女長毛」之稱雷玉蓮,及社民連成員曾浚瑛,去年國慶日到中聯辦外示威時,分別被指損壞警方鐵欄,及以肩膀撞警員胸口,兩人在東區裁判法院,就刑事毀壞及襲警罪,各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及一百六十小時。裁判官表示,集會人士應該反思,香港有史以來最成功的集會是怎樣,並指出和平示威都可以成功,而警察執勤,工作並無選擇。雷玉蓮指判罰太重,會考慮上訴,又質疑警方拘捕示威者是政治打壓,聲言會繼續抗爭。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雷玉蓮已經明白及反省,下次再遊行,不會同警方有正面衝突,裁判官就反駁,指被告曾經表示,行動要引起傳媒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