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案無線助理總經理質疑陳永孫提交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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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7-13 11:36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7-13 11:36
區域法院繼續審理,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被控串謀詐騙及貪污案,無線電視助理總經理區偉林作供時表示,零九年錄製翡翠歌星賀台慶後,非戲劇組經理在一個例會上曾經表示不滿,指拍攝不順利,要求再安排歌手古巨基再到澳門新濠天地補拍,節目才可出街,又不明白為何新濠亦有很多不滿,問陳永孫究竟答應過新濠甚麼。區偉林表示,陳永孫當時無回應。區偉林其後向上司李寶安提出,要了解一下事件。區偉林表示,陳永孫去年一月,親自交兩份合約給他,他覺得有疑點,包括為何有兩份合約,為何節目的贊助費是五百二十萬元,而非陳永孫之前所講的四百多萬元。他又表示,合約中訂明,叢培崑的思潮公司,工作是物流,質疑思潮收取一百二十多萬元,等同製作費三成八,是相當高,認為是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