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個人代益監察委員會主席梁劉柔芬提出動議,指地產建造界議員石禮謙在零九年底,鐵路小組討論廣深港高鐵項目時,無申報港鐵公司非執董身份,按議事規則對石禮謙作出訓戒。梁劉柔芬指,石禮謙承認有疏忽,提出訓戒已是最輕的處分,希望可以提醒議員保持警覺,維護立法會公信力。大部份議員認同,石禮謙在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以及在過去多次立法會的會議中,已申報港鐵非執董的身份,並非故意隱瞞。民主黨何俊仁表示,相信石禮謙只是一時疏忽,但技術上的確是觸犯議事規則,因此支持訓戒石禮謙;但民建聯葉國謙認為,應用「提醒」或「告戒」等字眼,作為適度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