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調查一名職員,被指涉嫌當值期間,帶團行山,發言人說如果有人違規,必定會秉公處理。有報道指,漁護署一名在大嶼山工作的職員,當值期間組團,帶領團友行山,及提供樹苗種植。漁護署表示,根據規例,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種植植物。團體如果要在郊野公園舉辦植樹活動,必須先向漁護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