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易玲稱若知有贊助不會讓藝員免費出席新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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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7-14 11:44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7-14 11:44
區域法院繼續審理,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三人,被控串謀詐騙及收受利益案。無線電視製作資源部總監樂易玲作供時表示,去年初陳志雲要求無線經理人合約藝人,出席他的新書簽名會,她原本以為是上司的撐場活動,於是交了一些人名給陳志雲。後來助理經理向她匯報,陳志雲認為不夠,想楊怡及佘詩曼亦出席。樂易玲表示理解,但對要求楊怡及佘詩曼出席有保留,因為她們正在拍劇,難以「度期」。樂易玲指,事前並不知道活動涉及中介公司思潮,亦不知贊助商會給予三十萬元贊助費,若一早知道,就不會批准藝員免費出席商業活動。控方向樂易玲展示兩份,思潮分別與奧海城及鑽飾贊助商的合約,上面都列明出席藝員的名。樂易玲指,思潮未向無線申請,就將她的藝員賣出去,若她事前知道,會找思潮及陳志雲問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