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企業總會表示,實施最低工資後,社企人力成本增加百分之三至十五,因此減少聘用殘疾僱員。殘疾人士就算獲留任,會被要求做更繁複的工作,令他們感到工作壓力增加。總會希望政府向聘用殘疾人士的社企,提供優惠政策。勞工處助理處長李寶儀表示,在最低工資條例下,殘疾人士有權提出生產力評估,可選擇由專業人士如物理治療師等,在殘疾人士的工作環境下進行,費用由政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