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實施後,殘疾人士可參加生產力評估,按工作能力計算最低工資水平。有時薪約二十元的肢體殘疾人士擔心,會被評估為低工作能力,令薪酬比現時更低,因此拒絕參與評估,保留現有人工。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林煥光批評,政府配套不足,令殘疾人士拒絕參加評估,他要求政府為聘請殘疾僱員的僱主,提供補貼。社會企業總會表示,實施最低工資後,社企人力成本增加百分之三至十五,因此減少聘用殘疾僱員。殘疾人士就算獲留任,會被要求做更繁複的工作,令他們感到工作壓力增加。總會希望政府向聘用殘疾人士的社企,提供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