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司法覆核上訴案第二日在高院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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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7-19 11:28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7-19 11:28
一名新移民婦女,提出司法覆核上訴,指申請綜援設有七年居港限制是違法基本法,在高等法院第二日審訊。代表她的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說,有關限制歧視新移民,將新移民標籤為社會的負擔,他指,申請綜援個案大幅增加,當中以香港永久居民為主,並非新移民,而七年限制是行政措施,欠缺法律基礎。法官反問,社會資源有限,如果香港永久居民,申請綜援個案上升,當局沒有辦法照顧這麼多需求,減少對非永久居民的資源,亦是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