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表示,會撤銷至少一千八百名公民的身份,指他們通過欺詐手段獲得身份,是加拿大自一九四七年通過《公民法》以來,罕有地大規模撤銷公民身份。移民部長肯尼表示,這一千八百人聘請不良顧問,捏造居留權假證明,他們實際上是在加拿大境外生活。肯尼表示,要向濫用制度的人,發出明確信息,就是當局不會出售加拿大公民身份。要取得加拿大居留權,要在四年之內,至少在加拿大生活三年。由於法律程序冗長,當局至今只成功撤銷六十六名公民的身份。肯尼表示,今次涉及的一千八百人,有充足證據證明他們居留期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