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晚上開會後,開出三個條件,再決定是否如期在九月搬遷去新立法會大樓。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說,當局如果可以在下月十日完成工程交出議會設施,立法會將如期搬遷,委員又關注新立法會大樓的交通和示威安排,已經要求政府在下月底前交代,如果委員會不滿意,亦可以要求押後搬遷計劃,但現時有信心政府可以在下月交代安排。曾鈺成說,如果政府未能在下月十日交出設施,立法會將召開緊急會議研究,應變方案,包括押後兩個月,到聖誕或新年期間才遷往新立法會,立法會秘書處部份辦公室先搬遷,或繼續在舊立法會大樓開會;行政署長麥綺明說,新立法會大樓的開會設施進度理想,政府有信心,而承建商亦承諾會在下月十號完成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