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管局上月審議了四宗投訴個案,包括有公眾投訴,今年二月二十八日早上,無線在明珠台播放的奧斯卡頒獎禮前奏,包含廣告材料,有觀眾投訴直播期間,插入廣告,影響觀賞趣味,在播放預先錄製的預告片時,熒幕顯示直播標誌,廣管局調查後認為,會令觀眾感到混亂,是不能接受,亦違反廣告守則,向無線電視發出勸諭。另外,有聽眾投訴,商業一台在一月及二月其中四日,在”晴朗”節目當中,主持人指直資學校及辦學團體,拒絕出席節目,是「人神共憤」及「龜縮」,廣管局認為是批評及情緒化言論,不是客觀及如實,違反電台守則,向商台發出勸諭。商業二台晚間節目”伊維特”,四月十二日的節目,提及一名女孩以膠袋殺死拒絕售賣洋娃娃給她的玩具店店主。廣管局認為,對年輕聽眾造成不良影響,違反電台節目守則,向商台發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