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發現個別領導幹部法治和責任意識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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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8-01 20:58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8-01 20:58
國家審計署根據組織部委托,去年對十三名部長、六位省長、四位副省級市長和十家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又對部份省級審計廳局原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審計,發現有個別領導幹部法治觀念和責任意識不強,決策和管理不夠規範。另外,地方審計機關去年對約三萬七千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領導幹部對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問題金額約二百五十億元,八十二名領導幹部和四百六十多名其他人員,移送司法及紀檢監察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