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靜安區去年十一月的住宅大火,靜安區城鄉建設及交通委員會原主任高偉忠,因為濫用職權及受賄罪,被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火警因為電焊工人違規工作造成,引致五十八人死亡,七十多人受傷。國務院成立小組調查,有廿六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廿八人受行政及黨內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