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四月巡查劏房行動以來,成功入屋的比率不足兩成,昨日要由警方陪同,破門進入土瓜灣兩個劏房單位巡查;屋宇署說,早前七次巡查都聯絡不了住客,因此要聯同警方,爆門入屋,搜集結構資料,分析有否違規;屋宇署建議修例,改由署方向法庭申請手令,授權入屋巡查,平衡私有產權和公眾安全。房宇署說,若有專業人士負責劏房工程,情況好似進行家居裝修,不一定違法,但強調並非鼓勵劏房,會增加人手,主動巡查涉及劏房的樓宇;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王國興批評,當局宣傳找合資格承建商負責劏房工程就無問題,是誤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