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互動公司抄新聞判罰款四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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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8-04 10:33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8-04 10:33
壹傳媒集團旗下的「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被海關票控三十三項侵犯版權罪名,指公司涉嫌抄襲新聞報道。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公司代表承認其中八項控罪,另外廿五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八項控罪共罰款四萬元。辯方律師代表公司致歉,表示是兩名當時任職的記者抄襲,並非公司政策,但承認公司未能有效監管員工,亦要負上責任。公司在收到有關投訴後,已解僱涉及的兩名員工。裁判官表示,相信員工並無獲公司授權,進行抄襲,但僱主有責任確保僱員的行為合法,並符合負責任的新聞工作者應有的水平。案情指,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在零八年九月至零九年三月,在網站發布侵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