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建議提請人大釋法解決外傭居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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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8-04 13:33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8-04 13:33
行政會議早上召開特別會議,相信是商討外傭居港權的司法覆核,港府一旦敗訴可能造成的影響。港府的應變措施,包括考慮提請人大釋法,或利用行政措施,限制外傭在港工作不超過七年,例如最多限續約一次,就會在港居住四年,或者續約兩次,就可留港六年。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利用行政手段,最多只能「截龍」,無助解決已留港滿七年的十二萬五千名外傭的居港權問題。她認為政府要有兩手準備,包括修改《基本法》或提請人大釋法,她指釋法需時較短,只需兩至三個月,因此新民黨建議盡早釋法。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就反對提請人大釋法,認為是干預本港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