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已解僱兩名抄襲新聞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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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8-04 15:58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8-04 15:58
壹傳媒集團旗下的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被海關票控三十三項侵犯版權罪名,指公司涉嫌在零八年起的半年內,抄襲新聞報道,在網站發布。公司代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其中八項控罪,另外廿五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八項控罪共罰款四萬元。辯方律師代表公司致歉,表示是兩名當時任職的記者抄襲,並非公司政策,但承認公司未能有效監管員工,亦要負上責任;公司已解僱涉及的兩名員工。裁判官表示,僱主有責任確保僱員的行為合法,並符合負責任的新聞工作者應有水平。中大社會科學院院長李少南表示,新聞工作者要盡量做獨家新聞,管理層亦不要給予記者太大工作量,以免記者貪快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