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七十四歲江西男子,涉嫌上月在灣仔金紫荊廣場燒國旗,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決定將案,押後至今個月十九日,以便當值律師,決定是否行使酌情權,為被告提供法律服務。而法院下次會安排帶江西口音的普通話傳譯員。被告繼續還柙小欖精神病院,他在庭上承認燒國旗,但表示不認罪,指犯罪的是共產黨。被告朱榮昌,報稱是農民,持雙程證來港,他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