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間電梯公司疏忽被罰款,機電署表示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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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8-05 17:04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8-05 17:04
註冊升降機承建商紀律審裁委員會完成研訊,裁定蒂森克虜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及振明工程有限公司疏忽及行為不當,分別被罰款及要支付研訊費42萬元及28萬元。機電署歡迎裁決,表示會繼續嚴格執法,提升升降機及自動電梯安全。蒂森克虜伯公司因為零八年大埔富善村善雅樓的升降機急墜事故,前年被法庭定罪;公司負責保養的粉嶺祥華邨多部升降機,亦出現懸吊纜索生鏽。而振明工程有限公司,被指未有保持在荃灣南豐中心的兩部升降機及附件處於良好操作狀態,以致升降機門的控制裝置未能有效運作;又在零八至零九年間,讓非合資格的工人,到沙田多間學校進行保養及修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