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發表聲明,指他們一名記者,昨日前往添馬艦新政府總部,採訪立法會秘書處視察立法會新大樓期間,與兩名其他報章記者,曾進入新辦公樓內部,及後被警員截查,以涉嫌觸犯企圖爆竊拘捕。警方深夜撤銷拘捕,改為警告。

明報指,警方以莫須有的罪名指控記者,表示強烈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