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強烈譴責警方以「莫須有」罪名拘捕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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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8-12 18:32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8-12 18:32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強烈譴責警方以「莫須有」罪名拘捕三名記者,促請特首辦和警方向公眾交待事件。記協指,三名記者循正途登記後獲發許可證進入大樓,行至行政長官辦公室大樓,途中沒有任何禁止進入的標誌及告示,有保安人員一度推開門讓記者進入。記協強調,事件中記者明顯無任何意圖偷竊,不滿警方在記者表明身分後仍拘捕他們,亦無法理解,警方指稱記者持有的證件為「懷疑無效的訪客證件」,要求警方公開解釋,並向被捕的記者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