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西安市一名司機駕車撞死四名學生後,不顧而去,陝西省高等法院終審維持原判,判處司機死刑。被告王雙娃,零九年二月駕駛一架載著三十二噸水泥的泥頭車,在長安區撞倒五名踏單車的初中學生,其中兩人當場死亡,一人重傷。被告隨即加速駛離現場,並將其餘兩人拖行一百七十多米,再甩開拋到路邊,導致兩人喪生。被告其後更換泥頭車的其中一條輪胎,又拆除車牌,五日後向當局自首。西安市中級法院去年十一月,一審判處被告故意殺人罪成,判處死刑,被告不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