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母親,協助男友強姦自己女兒,早前承認協助及教唆強姦罪,她的男友就被裁定兩項強姦罪名成立,高等法院將案押後至下月一日判刑,等候受害人的心理創傷報告,及兩名男女被告的背景報告。法官表示,案情非常嚴重,判處監禁無可避免。

案發在零三年,當時只有十五歲的女事主,被母親以不給零用錢作威脅,兩次在家中被母親的男友強姦,其中一次母親更同床。女事主在社工鼓勵下才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