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庭裁定,馬頭圍道去年初塌樓,四名死者死於意外;裁判官批評屋宇署測量師,在事發前兩個月,只是例行公事式巡查大廈,形容工作求其及行貨,作出錯誤判斷,但就認為無人需要為事故負上刑事責任。裁判官又認為,大業主無盡全力修葺大廈,作供時不誠實可靠,隱瞞不利於自己的事實;而裝修工人朱偉榮,無全面交代出事前所進行的工程。不過,死因庭接納專家證人的意見,出事大廈早已在「彌留狀態」,隨時可能倒塌,工程造成的影響輕微。家屬會研究判詞,再尋求法律意見,以定下一步行動。協助部份死者家屬的區議員任國棟指,死因庭將死因定為意外,又表示沒有人要負上刑事責任,擔心日後再有舊樓需要維修時,業主為節省金錢,會傾向聘用非認可人士負責維修,影響樓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