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居港權案開審與訟雙方爭辯基本法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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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8-22 19:18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8-22 19:18
外傭爭取居留權的司法覆核案,在高院結束首日聆訊,明日繼續。法官林文瀚強調,現階段衹會考慮法律觀點及理據,外界的討論,不會影響他的裁決;而與訟雙方就基本法觀點進行爭辯。
代表政府的大律師說,基本法授權特區政府決定一個人,是否符合通常居留七年的條件,外傭來港要遵守一系列條件,是為了維持外傭同原居地的關連,他們不符合通常居港的定義;代表外傭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就指,基本法無清楚界定外傭定義,現行入境條例不准住滿七年的外傭享有居留權,是違反基本法,入境條例及《基本法》不一致,法庭有責任作出裁決;案件吸引大批市民及傳媒聽審,司法機構在法庭外,以大屏幕直播聆訊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