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全國關注的李昌奎殺人及強姦案,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撤銷二審死緩的裁決,改判李昌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案發在零九年五月,高級法院指,被告因求婚不成,強姦及殺害十九歲女事主後,又殺死事主年僅三歲的弟弟,犯罪手段殘忍,雖然自首,但不足從輕處罰,二審判處李昌奎死緩,量刑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