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歲酒吧女公關祈春艷,涉嫌勒索富商X先生過億元分手費,案件繼續在區域法院審理。X先生表示,至少一百次跟被告講,自己並非富商,銀行戶口亦無一千萬元儲蓄,最多只有數百萬。X先生說曾經將一張不能兌現的一千萬元支票交給被告,聲言不能兌現,自己無錢,叫被告殺死自己。他指被告當場將支票撕爛,恐嚇會馬上找人殺死X先生。X先生又強調自己無包養被告,只是每月給予二萬元作零用,指被告要求愈來愈嚴苛,一度希望每月獲得六萬元,並可租住一個月租一萬四千多元的單位。而X先生承認,跟被告分手後至零八年初,間中有到被告家中留宿,希望透過陪伴被告,用時間沖淡對方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