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被控串謀收受利益及欺詐的案件,區域法院裁定陳志雲、助手叢培崑、及無線前營業及拓展主管陳永孫等人,各項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陳志雲說,感謝上帝、律師,以及無線董事總經理方逸華等各方支持。叢培崑多謝家人關心及朋友支持。陳永孫說感到開心。廉署與律政司指,要詳細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上訴。無線電視表示尊重裁決。法官表示,陳志雲在零九年奧海城的除夕倒數活動,是以名人或藝人身份做兼職,由於他不是合約藝人,無線無權抽佣,認為陳志雲在活動中演出,並無對無線不利。至於去年奧海城的新書發佈會,法官認為無線對藝員撐場並無立場,指陳志雲及叢培崑毋須隱瞞有贊助。法官又指,零九年翡翠歌星賀台慶節目,叢培崑一直有幫手協調,提供的服務亦與三方協議合約,陳永孫真誠地相信,應該向叢培崑的思潮公司支付報酬,因此認為有關合約並非虛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