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頭圍道六月發生三級火,導致四人死亡的舊樓,屋宇署對劏房,發出十二張清拆令,但完工限期在上個月屆滿時,有九張的工程仍未展開。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說,稍後會向法庭申請封閉令,由屋宇署的承辦商清拆,並向業主追收款項。有未在限期前執行命令的女業主表示,已聘請裝修公司進行清拆工程。她又說, 完工之後,仍然會以劏房形式租出單位,不過重開本來封掉的後樓梯走火通道後,劏房數目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