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慈善法諮詢期延至下月底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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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9-04 16:12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9-04 16:12
法改會發表諮詢文件,建議設立獨立監管機構,規管本港所有慈善團體,及規管籌款活動,以及建議訂立慈善法。諮詢委員會主席陳智思,出席一個研討會時表示,由於很多團體都希望表達意見,他們決定將諮詢期由原定今個月中結束,延長至下月底。會上有團體質疑,為何文件建議有關慈善的定義,不包括人權,陳智思回應說,有很多有關人權的活動,都可能涉及政治目的,而根據外國例子,有政治目的的活動都不會被列入慈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