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俊傑殉職死因裁判官引導陪審團作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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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09-06 11:32 最後更新時間 2011-09-06 11:32
長沙灣工廠大廈去年四級火,導致消防隊目楊俊傑殉職的案件,死因裁判官今早引導陪團作出裁決,表示可以裁定死於自然,或死於意外,如不能作出裁定,就是存疑裁決,陪審團現時退庭商議。裁判官又指,雖然消防處代表大律師指楊俊傑是死於心臟病,因此是死於自然,但法醫報告亦有提楊俊傑吸入一氧化碳,同火場惡劣環境有關,裁判官亦質疑楊俊傑進入火場時,無放低啟動個人警報器的鎖匙,氧氣樽亦都未曾入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