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七一遊行當晚,帶走新唐人電視台記者蔡珮雯,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表示,將會協助蔡珮雯提出起訴,認為警方的行為屬於非法逮捕,要求民事索償,及希望法庭作出懲罰性賠償。蔡珮雯表示,當日她只是做記者的工作,進行拍攝,並非參與集會,當時警方問她有沒有記者證,她說沒有,警方便帶她返警署調查。後來她的公司傳真文件給警方,證實她的記者身份,但警方相隔七小時後才釋放她,更以她涉嫌阻街,要求她保釋候查,她十二月四日會返回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