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十二歲警隊前高級督察,協助及教唆一名毒販,在越南製造冰毒,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二判刑,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廉署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有關罪行,被告零七年在長沙灣警署出任偵緝高級督察期間,至少四次與一名毒販見面,商討如何採購原料在越南製造冰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