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輪業職工會,陪同清盤的巨龍船務一百三十多名員工,分別到勞工處和海事處求助。工會說,其中六十六人,是以海員合約聘用的操作人員,可能無法申請破欠基金。由於清盤人指巨龍資不抵債,很可能無法支付海員的補償,工會批評巨龍不負責任,表示憤慨,又指現行的《商船海員條例》,無指明公司破產後,向海員提供補償的方法,希望政府向他們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