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高檢署及特偵組,就高等法院上月改判前總統陳水扁及夫人吳淑珍,在國務機要費案的貪污部份無罪,今日向最高法院上訴。特偵組發言人指,高院在判決中,有很多不適用的法則,理由矛盾,其中法官認定陳水扁申領的國務機要費,全數用於公務,但其實有近二千萬元新台幣,是被陳水扁及家人私用,與公務無關。特偵組又指,陳水扁聲稱機要費,用於廿一項外交及犒賞,但調查顯示陳水扁與吳淑珍,以從事外交為理由,向企業募款,所謂的廿一項支出,實際另有經費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