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十五歲電腦技術員因多次潛入浸大、中大及政府辦公室等地方爆竊,早前承認七項爆竊罪,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六年。暫委法官杜浩成說,被告過去二十年多次因爆竊罪入獄,但出獄後再犯案,今次被告偷取很多貴重物品,包括電腦、手機、相機等,裡面可能儲存珍貴教材、研究成果及個人資料,因此判囚六年,希望收阻嚇作用,亦希望被告認真考慮改過自新。被告許儀龍有三十多次案底,今年五月中在浸大犯案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