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福珠寶一名前職員,就集團翻新及維修工程,收受超過二十一萬元賄款,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七個月,並須向政府歸還十五萬元。裁判官表示,被告所犯的罪行嚴重,必須判處他監禁刑期。四十六歲被告,是集團前高級總務主任,案發時負責向承辦商索取報價。他承認向一間工程公司東主及生意夥伴,收取回佣,以批出零售店和辦公室的翻新或維修工程合約。同案兩名被告較早前,亦已認罪,案件押後至本周五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