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荔蕻尋釁滋事罪二審維持原判
本地
發佈時間 2011-10-20 08:52 最後更新時間 2011-10-20 08:52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內地維權人士王荔蕻,被控尋釁滋事罪的案件,今早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監禁九個月。王荔蕻兒子齊健翔到庭旁聽,他表示,對判決感到氣憤,他說個多月來第一次見到媽媽,身體狀況無想像中差。他又說,曾經替媽媽申請保外就醫,但被拒絕,法院無解釋原因。法院外有十多人聲援王荔蕻,過百名公安戒備。五十六歲的王荔蕻,去年四月,透過電話和互聯網,組織過百名民眾到福州法院,聲援三名自發調查一名福建女子死因的網民,被當局控以尋釁滋事罪,上月九日一審判處監禁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