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荔蕻二審維持原判律師指或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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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1-10-20 09:22 最後更新時間 2011-10-20 09:22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內地維權人士王荔蕻,尋釁滋事罪的案件,今早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監禁九個月。王荔蕻兒子齊健翔聞判後感到氣憤,他說媽媽只是以和平理性方式,對現實表達不滿,沒有犯法。齊健翔指,個多月來第一次見到媽媽,身體狀況無想像中差。他又說,曾經替媽媽申請保外就醫,但被拒絕。法院外有十多人聲援王荔蕻,過百名公安戒備。王荔蕻代表律師劉曉原表示,一早已預料會維持原判,他說王荔蕻已不能上訴,但可以在兩個月後刑滿出獄時提出申訴。五十六歲的王荔蕻,去年四月組織過百名民眾到福州法院,聲援三名自發調查一名女子死因的網民,被當局控以尋釁滋事罪,今年三月被捕,上月九日一審判處監禁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