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貝澳的大嶼山國際學校,零八年被投訴學校的噪音超標,環保署向學校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學校不服,提出司法覆核,在高等法院被判敗訴。判詞指,學校提出所處位置應劃作半郊區,噪音上限可由郊區的60分貝,提高至半郊區的65分貝,因此在學校錄得62分貝,並無超出上限,不過,法官認為,學校所在地方,雖然有潛在商業活動,但不屬於半郊區定義,又指校方在司法覆核中的部分理據,向環保署上訴時並無提出,故法庭不會考慮,裁定校方敗訴。